一次不愉快的酒店預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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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數:1 天 時間:1 月 人均:673 元 和誰:親子

今天憋著一口氣要寫這個點評,使用攜程到今天已經是鑽石級,但是為這次的遭遇不平,也希望通過我的評價為後來者提供幫助。簡單說,是由經過如下。 2021年除夕夜,想帶一家人在離家非常近的上海綠地萬豪酒店過夜,於是下午三點半左右在攜程網下了訂單,訂單黑體字沒有提示不住的話,會仍要交違約金(房價673元)(見圖),此外,攜程網也沒有發短信提醒我如果不入住也會交違約金,在這樣的情況下,在我改變計劃不打算在酒店過除夕夜的時候,我沒有取消訂單,因為我認為這個訂單只是幫我預留房間,不去會自動取消,以前訂過也是這樣操作。但是後面發現不對,看到了在除夕當天下單的時候那個訂單頁下面用小灰色字體寫的,“即使不入住,也許繳納違約擔保金”。於是,我打電話給市民熱線12345,我認為他們在欺騙消費者,不應付違約金,而且我也不需要他們給我擔保。事情處理結果不盡人意,12345沒有協調好,攜程打電話給我說不付違約金就影響我的個人信用記錄,還會訴諸於法律。我堅持了一個月沒有付,但是後來還是付了,我想說,我們的法律是不是應該保護消費者的權益,首先,我訂單時,沒有看到大的黑體提示付違約金;其次,我沒有入住,沒有任何短信告知我(不入住也要付違約金);最後,我不需要攜程信用擔保,攜程卻說是為了我的便利,如果不擔保,當時扣款的話,即使我改變主意不入住,也會當天取消,但是攜程的擔保給我造成了誤解,以為只是保留房間,可以自動取消。我想說,這昧著良心得到的673元能讓攜程擺脫困境,現在這樣競爭的激烈的年代,這673元會伴隨這你的經營運作理念一起埋葬,你的明天可想而知,只有一個結局。欺騙消費者絕不會有好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