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曆書》有云:“春分後十五日,鬥指丁,為清明,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,蓋時當氣清景明,萬物皆顯,因此得名。”
清明節,又稱踏青節、祭祖節。相傳它起源於古代帝王將相“墓祭”之禮,後來民間亦相仿效,於此日祭祖掃墓,歷代沿襲,便成為了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傳統文化。清明節節期在仲春與暮春之交,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,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。
清明既是“二十四節氣”之一,也是傳統祭祖節日。 “二十四節氣”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,它與乾支時間以及八卦等是聯繫在一起的,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。
清明時節除了祭祖緬懷,春回大地之時,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,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。人們乃因利趁便,掃墓之餘亦一家老少在山鄉野間遊樂一番。
踏青這種節令性的活動,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,據《晉書》記載:每年春天,人們都要結伴到郊外游春賞景。踏青風俗至唐宋尤盛。據《舊唐書》記載:“大歷二年二月壬午,幸昆明池踏青。”其源泉是遠古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,這種農耕祭祀的迎春習俗對後世影響深遠。
放風箏也是清明節一大習俗,每逢清明時節,人們不僅白天放風箏,夜間也放。夜裡在風箏下或風穩拉線上掛上一串串彩色的小燈籠,像閃爍的明星,被稱為“神燈”。過去,有的人把風箏放上藍天后,便剪斷牽線,任憑清風把它們送往天涯海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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